市人社局、市住建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市地税局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宜昌市城区建筑业工伤保险实施意见》(宜人社发[2015]45号)对建筑业工伤保险费率进行了调整,并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实施意见》将缴费由原按建筑项目人工费的75%*1.5%,调整至按工程项目总造价的1.5‰征收。此次调整将一步减轻参保企业经济负担,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助力。
(宜昌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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