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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2016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最新消息:划分八类工伤风险类别

2016-10-03 08:00:06 无忧保
    

  武汉市2016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最新消息:划分八类工伤风险类别

 

  武人社发〔2015〕75号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为使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更加科学、合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和《关于做好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2号)文件精神及省人社厅、财政厅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批准,现就调整我市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和行业费率标准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由低到高的工伤风险程度,依次将我市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见附件)。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

 

  我市一类至八类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

 

  通过费率浮动的办法确定每类行业内的费率档次。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我市经济产业结构变动、工伤保险费使用等情况,经市政府批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适时调整我市行业基准费率的具体标准。

 

  二、关于用人单位工伤风险行业类别和费率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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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工伤风险保险费率保险工伤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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