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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已确定3家工伤保险医疗救治点服务机构

2016-10-03 08:00:06 无忧保

3月25日讯:日前,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市区3家工伤保险医疗救治定点服务机构确定,分别为丽水市中心医院、丽水市人民医院、丽水市中医院。据规定,职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当将工伤职工送至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2016年7月1日起,用人单位未按本通知规定将工伤职工送至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紧急情况除外)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丽水工伤保险条例及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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