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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伤发生的哪些费用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016-10-04 08:00:08 无忧保

  职工因工伤发生的以下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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