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莆田市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最新消息 莆田市调整工伤保险费率减轻企业负担,具体情况请看下面金柚网小编收集的资料!
从有关部门获悉,我市调整工伤保险费率减轻企业负担。
细化行业分类,全市各行业根据风险程度由原三大类细化到八小类,特别是对新兴行业的分类更加细致明了。调整缴费费率,将原“0.5%、1%、2%”三类行业费率调整为“0.2%、0.4%、0.7%、0.9%、1.1%、1.3%、1.6%、1.9%”八类行业费率标准,各行业用人单位均不同程度下调缴费费率,减少工伤保险缴费。明确费率浮动办法,依据用人单位年度工伤发生率,实行费率上下浮动,对无工伤或事故发生率少的用人单位,进一步降低缴费费率,起到工伤预防的杠杆作用。
经测算,新费率政策实施后,我市2016年度各类企业将减少工伤保险缴费1140万元。
拓展
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5]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务局: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精神,为更好贯彻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使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更加科学、合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10月1日起,调整现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见附件)。
二、关于行业差别费率及其档次确定
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为,一类至八类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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