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记者从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安全监管局和省总工会联合组成督查组,先后到西宁市、海东市、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对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督导检查。查验各地推进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措施、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现场宣讲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相关政策,督促各地建筑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针对检查出的问题,督查组与各地各部门负责人进行探讨交流,认真查摆政策上、措施上、落实上存在的不足,分析存在困难和原因,总结、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强化工作督查,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据了解,通过检查,很大程度上加快推进了我省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省、州(市)、县(市)三级四部门通力合作,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督促建筑企业依法参保,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面对面和各地企业负责人交流座谈,现场宣讲政策,转变企业观念,在建筑行业内部形成了良性交流;针对存在观望态度和侥幸心理的建筑企业,督查组给予明确回复:如不参加工伤保险,一律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对已开工的建筑施工项目,取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根据工期长短责令其限期灵活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