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水平,普洱市人社局、市社保局精心组织各县区认真套改,抓紧落实,已全面完成今年的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待遇调整工作,并于7月28日前全部兑现。
此次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共涉及享受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174人,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1月至6月共补发供养亲属抚恤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三项共计12.04万元,三项待遇调整月新增基金支出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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