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
《关于做好2015年度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郑人社工伤〔2015〕6号)已经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经过我局对各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并结合工伤事故发生率进行计算后,依照文件精神,拟于八月实施新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各单位可按以下方式查询本单位缴费费率情况,如有疑义,请于7月20日前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重新核定,逾期不再受理。
附:
1.微信查询“工伤保险费率调整”使用说明
2.《关于做好2015年度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郑人社工伤〔2015〕6号)
3.重新核定工伤保险费率申请表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
2015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