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淮政办发〔2015〕103号文件精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与市医保中心积极配合做好工伤保险“全覆盖”工作,切实维护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
《办法》实施后工伤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将扩展至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或雇工,市直新增工伤保险参保职工近7000人,全部参保职工达12.28万人,实现了工伤保险的全覆盖。
目前市直参保单位工伤保险的行业基准费率依据行业风险共分为三个类别:一类0.5%、二类1%和三类2%。一类行业多为商务服务、餐饮、批发、零售业等;二类行业主要有房地产业、建筑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等;三类行业则为作业风险较大的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工伤保险缴费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征管中心梁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