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汕头2016年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新消息

2016-10-13 08:00:16 无忧保

1月6日讯:记者从汕头市人社局了解到,为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促进稳定就业,汕头市人社局、汕头市财政局、汕头市地税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阶段性下调汕头市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汕头市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统一调整为0.4%。

按照目前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按15%、个人缴费按8%计征,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按20%计征;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按1.5%、个人缴费按0.5%计征;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按0.5%计征;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按1%计征;汕头市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中实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制度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按8%计征。

今年起,工伤保险缴费费率进行阶段性下调,预计费率调整后,将可帮助企业减少工伤保险费支出约20%;同时,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仍按《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不受费率调整的影响。

标签: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