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上午,江西省遂川县新鹏工艺品有限公司的经办人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工伤窗口办理工伤保险时感叹到:“与2014年相比我们公司今年人均少缴费182.64元。我们保证继续做好工伤预防工作,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据了解,这是对工伤事故较少单位施行的工伤保险浮动费率下调政策。
为促进用人单位加强工伤预防,减少工伤事故发生,日前,遂川县医保局完成了对参保单位2015年度工伤保险费率的浮动调整,充分发挥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机制在促进安全生产、工伤预防工作中的“杠杆”作用。
今年初,遂川县医保局对全县二、三类行业企业进行了认真调查,核算。此次费率浮动的范围是在2014年1月1日前参加工伤保险并足额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的二类、三类行业,浮动费率按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支缴率确定,即按照参保单位上一年内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总额与缴纳工伤保险费总额之比在原行业缴费费率基础上进行上下浮动。参加本次费率浮动的参保单位有362户,其中上浮了事故频繁、工伤保险支缴率较高的单位19户,下浮个别无事故及支缴率较低的单位7户。浮动后的缴费费率从今年4月起执行。调整后的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机制更趋科学严谨,将对激励企业抓好安全生产,保障工伤保险基金收支平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江西省遂川县医疗保险局 罗来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