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建设,提升社会保险保障能力,青龙县将全县2500多名行政机关和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基本上实现了工伤保险职业人群全覆盖。
具体参保办法为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缴纳工伤保险费数额为本单位全部在职工作人员缴费基数乘以缴费费率(缴费基数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相同,缴费费率为0.5%),所需资金由财政预算安排、财政统一缴拔。该项政策的实施,有力保障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时能够及时获得经济补偿,有效减轻了地方财政负担。(河北省青龙县人社局办公室 李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