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6日,经过修订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建设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实施细则》顺利出台。细则的颁布实施为更好保障因工遭受事故伤害的建设施工企业职工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分散建设施工企业的工伤风险提供了依据,将有力推进建设施工企业健康和谐发展。
此次修订遵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等相关规定,并结合该县实际,充分征求了住建、交通、水利水电、国土、安监、总工会等部门意见。新修订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建设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实施细则》共有二十条,主要特点为:一是扩大了建设施工企业范围,增加了国土、交通、水利水电等建设项目,二是降低了征收费率,由原来的工程项目总造价的7‰降为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