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讯:记者23日获悉,为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佛山市拟于2016年1月1日起下调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其中,职工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从0.9%调整为0.5%,实施时间为一年,而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则在原基础上整体下调20%。
由于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均由单位缴费、个人无需缴费,此举将为企业“减负”。佛山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参保人而言,只要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其待遇不会受缴费费率高低影响。
事实上,这已是佛山今年第二次执行社保费率调整。今年1月,全市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3%调整为2%。
在21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明年五大任务之一为降成本。其中,要降低社会保险费,研究精简归并“五险一金”,将有利于再次降低企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