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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文登:职工一年内可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2016-10-24 08:00:16 无忧保

  “我是一名职业病患者,单位迟迟不给我申请工伤认定,我个人能否申请?有没有时间限制?”近日,文登区刘先生打来热线进行咨询。刘先生说,他在一家建筑工地工作了五六年,自去年年底至今老是感觉胸口发闷,咳嗽不断,后检查发现是患上了尘肺病。刘先生向单位提出工伤申请,但单位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不能按规定的时限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可以在一年内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在这期间工伤职工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就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文登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谭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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