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刚进公司发生工伤的赔偿

2016-10-29 08:00:11 无忧保

  刚上班第二天,小黄就受了工伤,公司都还没来得及帮他缴社会保险费。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工伤损失谁赔?近日,集美法院受理了一起这样的工伤案件

  小黄是一家汽车附件生产公司的新进员工,尚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上班的第二天,小黄在工作时,左手指被手提式角磨机割伤,住院治疗。小黄此次受伤,被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经鉴定为“伤残十级”。

  随后,经厦门市集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公司应向小黄支付补助金近4万元。

  但是,公司认为,员工初进公司,尚未签订劳动合同,因员工本人的不慎行为,不能让公司承担如此巨额的补助金,对此裁决不服,因此起诉到集美法院。经承办法官释法、调解,公司最终同意支付给小黄30000元。

 

标签:   发生工伤工伤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