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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老工伤纳入统筹基金管理

2016-10-31 08:00:12 无忧保

  信阳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委、市监察局联合召开了市直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和企业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基金管理工作会议,对市直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和企业老工伤纳入统筹基金管理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要求,必须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这项工作见到成效。会议安排,信阳市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外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各类非营利机构都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财政全供的事业单位的工伤保险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其他事业单位从事业收入或经营收入中列支。职工发生工伤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会上,信阳市人社局等五局委还对该市老工伤纳入统筹基金管理工作作了具体部署。要求将企业参保前发生的工伤(亡),目前仍由企业支付待遇的老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原企业已撤销、破产时未按政策进行安置的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由所在企业趸缴相关费用后纳入统筹基金管理。此次纳入不包括已按照相关规定一次性结算工伤保险待遇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的工伤人员。老工伤纳入统筹基金管理对于保障工伤人员的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将发挥积极作用。
 

标签:   统筹基金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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