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东莞工伤人员转院诊治申请办法

2016-11-03 08:00:11 无忧保

  东莞工伤人员转院诊治申请办法  【办事地点】:市内定点医疗机构

  【办事对象】:工伤人员

  【咨询电话】:0769-12333

  工伤人员转院诊治需要什么条件?

  1、经市内首诊医疗机构多次检查会诊仍未确诊的疑难病症;

  2、病人病情严重而市内首诊医疗机构无条件(无设备或技术)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或无足够条件诊治抢救的危重患者。

  转院诊治所需资料: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

标签:   工伤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