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工伤人员转院诊治申请办法 【办事地点】:市内定点医疗机构
【办事对象】:工伤人员
【咨询电话】:0769-12333
工伤人员转院诊治需要什么条件?
1、经市内首诊医疗机构多次检查会诊仍未确诊的疑难病症;
2、病人病情严重而市内首诊医疗机构无条件(无设备或技术)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或无足够条件诊治抢救的危重患者。
转院诊治所需资料: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
标签: 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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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1-2293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