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享受工伤职工供养亲属待遇?
供养亲属,是指因公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亲属中谁有资格享受抚恤金待遇,就是通过判断该亲属是否无劳动能力,是否主要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抚养来确定。亲属是较直系亲属范围更大的概念,既包括血亲也包括姻亲,即包括直系亲属也包括旁系亲属,即包括生理血亲也包括拟制血亲。根据劳动保障部2003年9月发布的《因公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因公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具体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