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成都市安监局获悉,目前成都市已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2015年—2017年)”的通知》。
据了解,“三年行动”工作目标为,到2015年底,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领域企业全面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40%规模以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以及其它具有生产经营场所的工贸行业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全面启动工矿商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16年底,70%规模以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以及其它具有生产经营场所的工贸行业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2017年底,全市规模以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以及其它具有生产经营场所的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全部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根据通知要求,企业须保障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按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企业须按规定为职工发放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企业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企业须编制完备适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配备相应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