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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整工伤保险参保单位费率

2016-11-07 08:00:11 无忧保

  记者昨日从市社保中心获悉,7月起,我市将对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工伤保险的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进行调整。二、三类行业工伤保险费率调整与2013至2014年度工伤保险费用支出以及达到伤残等级的职工数挂钩,一类行业工伤保险费率保持0。5%,不作调整。

  二、三类行业工伤保险参保单位,2013至2014年度工伤保险费支出超出本单位缴费总数的70%、且经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职工数(含职业病及工亡事故,不含老工伤人员)占单位参保总人数年均0。45%以上的,费率向上浮动一个档次;2013至2014年度工伤保险费用支出低于本单位缴费总数的40%、且经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职工(含职业病及工亡事故,不含老工伤人员)数占单位参保总人数年均0。2%以下时,费率向下调整一个档次。不符合上述调整范围的用人单位,其工伤保险费率不变。

  据统计,本次参与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属于二、三类行业的单位共2896户,其中1户参保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上浮一档,2737户参保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下调一档,158户参保单位费率保持不变。

标签: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保险参保工伤保险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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