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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滑倒身亡法院依法判定属工伤

2016-11-07 08:00:11 无忧保
  阳谷的朱达(化名)下班后骑电动车回家,因雪天路滑不幸摔倒,回家后感觉身体不适被送往医院,在抢救四天之后死亡。单位和家人为其申请工伤,人社局却以其不符合条件为由不予认定。   朱达的家人不服,起诉到法院,最终东昌府区法院判决撤销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近日,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撤销人社局对朱达做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这一切都源于在去年年初时,朱达在雪夜下班途中滑倒死亡被人社局认定为非工伤。   朱达是阳谷县一家大型企业职工,在2013年1月4日凌晨1时30分左右,他下夜班骑电动车回家,因前两天刚下过大雪,路面积雪融化后结冰,道路很难骑行。他和同事小心翼翼的骑行在结冰的路面上,因为天黑路滑,朱达一不小心轧在冰面上,导致电动车侧滑,他重重的从电动车上摔了下来,头部被摔伤。   朱达回到家之后,感觉到身体极不舒服,家人见状赶紧拨打120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在朱达住院第四天,也就是2013年1月8日,因抢救无效死亡。阳谷县人民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上写明:朱达因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   朱达的家人在匆忙料理完他后事之后,突然意识到朱达所在的单位给予朱达缴纳了工伤保险,而他是在下班途中发生是事故,属于因工死亡。因此,朱达的家人和其生前所在公司分别以朱达下班途中因事故死亡为由申请工伤认定。而人社局却以朱达死亡不符合工伤认定范围为由,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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