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社保基金管理运行,即日起,全省启动工伤保险基金专项检查。
即日起到10月底,全省通过自查自纠、重点抽查方式对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对象主要包括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工伤认定机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伤残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工伤保险待遇享受人及供养亲属等。
专项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管理情况,认定及鉴定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问题。工伤保险基金使用和支付情况,基金支出项目和支付标准是否符合规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审核情况,是否存在虚列支出、转移资金、侵占挪用、欺诈冒领等损害基金的问题,是否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等。市民如发现违规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省人社厅69690119,市人社局6718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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