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执行,企业负担将大大减轻
记者昨日从深圳市社保局获悉,7月1日起,深圳市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准费率统一下调20%,此举将大大减轻企业负担。
此次对深圳市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准费率统一下调20%,即对风险较小、中等风险、风险较大的三类行业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从0.5%、1.0%、1.5%下调至0.4%、0.8%、1.2%。其中已经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第二类、第三类行业参保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随之同比下调。
据了解,深圳市的工伤保险按行业风险分类来缴费:第一类是低风险行业,如服务业、银行业等,调整后工伤保险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4%缴交;第二类是制造业和建筑业等较高风险行业,调整后工伤保险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8%缴交;第三类是石油加工、化工原材料等高风险行业,调整后工伤保险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2%缴交。第一类低风险行业不实行浮动费率,第二类、第三类高风险行业实行浮动费率。
“浮动费率”是指在用人单位按行业基准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础上,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的工伤保险费收支率和工伤事故率等因素,核定其在本年度应当浮动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简单地说,就是对工伤事故多发企业,下一年将在原缴费比例的基础上提高其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对无工伤事故或工伤事故较少的企业,下一年将在原缴费比例的基础上降低其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根据工伤发生情况,缴费费率可上、下浮动各两个档次。市社保局将在用人单位按行业基准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础上,结合用人单位上年度的工伤保险费收支率和工伤事故率等因素,核定其在当年度应当浮动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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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险缴费基数下月起调整
记者昨日从深圳市社保局获悉,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和待遇补偿基数7月1日起调整,涉及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4595元/月的标准计算。本市户籍员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线”调整为2757元,“上线”调整为13785元;非本市户籍员工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资,即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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