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南昌事业单位七一前需参加工伤保险

2016-11-13 08:00:09 无忧保
  本报南昌讯记者王欢、实习生周同报道:以前,事业单位等组织人员发生工伤,往往是单位给报销。从7月起,这些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后,职工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埋单”。17日,记者从南昌市人社局获悉,南昌市从7月1日起正式全面启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参加工伤保险。事业单位等组织应当在2013年7月1日前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7月1日后参保的(7月1日后新设立的除外),则需补缴自7月1日起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及滞纳金。

标签:   参加工伤保险保险工伤工伤保险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