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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五工作日内核发

2016-11-13 08:00:09 无忧保
  本报1月3日讯(记者 高晓飞 通讯员 芮永亮)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让参保群众方便快捷地享受社会保障,自2013年1月 1日起对市直参保职工的相关一次性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实行一次申报、按周核发的业务流程。

  考虑到工伤和生育职工的特殊性,市人社局从“便民利民、温暖人心”的角度,规定由相关险种待遇核定窗口一口对外,一次性受理待遇申请材料和申领人银行账户,并在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完成待遇核定与支付准备工作,基金结算窗口同时开展待遇复核与发放信息汇总工作,通过银行将相关工伤或生育保险待遇一次性发放到申领人银行账户上。

  目前,在五个工作日内核发的工伤保险待遇有4种,分别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亡职工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周核发的生育保险待遇主要是3种:异地生育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生育医疗费和配偶无工作单位男职工的生育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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