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险救了小企业
广州市某制衣厂是一间注册资本仅3万元的小型企业,三年前参加了本市企业工伤保险。在2005年8月2日,其职工邓某于驾驶二轮摩托车下班途中发生意外,经本市某医院诊断为:极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企业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了认定工伤申请,其后,企业以规模小、资金周转出现困境等理由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预付医疗费申请。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企业提出的认定工伤申请后,同意先行核销邓某前期的部分医疗费共82742.53元。制衣厂的企业主为此对劳动部门表示,多亏工伤险救了他的企业。广州市劳动保障局有关专家表示,工伤保险金的缴费率低,仅为工资总额的0.5%至1.5%,但保障性却很高。
不参加工伤险要收滞纳金
广州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逾期拒不缴纳工伤保险费或者擅自停止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地方税务机关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可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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