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讯:“十二五”期间,我市工伤保险事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组数据可以见证:截止今年5月,全市参保人数达45.17万人,征缴工伤保险费8070万元,参保单位6640家。
征缴扩面。现实生活中,有的企业伤残了几个人,一赔就是几百万,员工家属天天找上门,闹得焦头烂额,严重的会因此被迫关门停业。工伤保险就像一场及时雨,在保障职工利益的同时,也大大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到2014年底基金征缴1.95亿元,比2010年增长286%,基金滚存结余达2亿元。2011年启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2012年启动全市建筑行业务工人员参保工作,2013年启动室内装饰行业务工人员参保工作,2014年启动物业行业务工人员参保工作,参保人数从2010年的32.3万人,增加到现在的45.6万人。今年以来,与住建、安监部门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同舟计划”大力推进建筑行业农民工参保工作,到2015年6月底,全市共有17.59 万名农民工参保。
老工伤统筹。吴维是一名截瘫病人,1980年因工受伤后一直坐在轮椅上,为了减免工伤职工的经济负担,市工伤保险处为他住院费用实施了挂账,由医院进行垫付。每次吴维坐残疾人电动车来报销门诊费用,窗口工作人员都为其开通便捷通道,办好报销手续后,直接将钱打到他的银行卡上。据了解,到2015年6月底,全市国有企业共纳入老工伤统筹人员42269人,累计发放老工伤人员待遇2859万元。配合市政府做好石门雄黄化工和矿业关停相关工作,对109名工伤职工进行了资格确认,并将其统一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发放工伤待遇93.47万元。同时,加大老工伤信访处理力度,对来信来访及时处理、回复,采取主动上门发生开展服务,为老工伤人员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五年来化解矛盾100余起。
落实工伤待遇。“十二五”期间,全市累计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4245万元,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407万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7606万元,一次性丧葬补助费728万元。对市属尘肺病职工实行住院费用定额结算,适当调整了市本级因工染血吸虫病住院费用标准,对改制企业老工伤门诊实行了分类管理、挂账结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逐年提高,如四级伤残津贴从2010年的每月917元,提高到2015年的1597元;生活护理费从2010年的每月611元,提高到2015年的1065元。对工伤职工待遇实行直接发放制度,将所有工伤待遇通过银行直接划转到工伤职工或其供养亲属银行卡或个人账户上,方便工伤职工及时足额领取待遇。
完善工伤医疗康复体系。一是严格执行新的工伤保险“药品目录”。通过加大对住院治疗的监管力度,确保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确保医疗资源合理使用。二是建立健全医疗监控制度。实施协议医疗机构业务人员资质备案登记制度,不定期对协议医疗机构进行抽查,根据抽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三是全面加强工伤预防康复工作。我处与城区两家三级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建立就近康复和专业康复相结合的机制。四是探索实施工伤医疗费用先行支付制度。对因第三方无能力支付或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实行工伤医疗费用先行支付制度,到2015年6月已先行支付工伤医疗待遇54人,费用136.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