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赔偿保险,是指职工因工而致伤、病、残、死亡,依法获得经济赔偿和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它通过对工伤职工及其家庭提供医疗照顾、生活保障和经济赔偿,减轻工伤职工所受经济上的损害,并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包含以下两层含义:1.工伤发生时劳动者本人可获得物质帮助;2.劳动者因工伤死亡时其遗属可获得物质帮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关乎工伤受害者的切身利益,工伤认定作为工伤保险待遇发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最关键的过程,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提高工伤认定的准确性,切实卫华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近日,永新县人社局成立了专门的工伤认定领导小组。组长由县人社局副局长、医保局局长贺龙明担任,县医保局业务副局长,县人社局劳动关系股、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县人社局公务员股、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股等五位同志为成员,并由劳动关系股陈春田同志具体承担全县工伤认定的日常性工作。(永新县医保局 胡蓉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