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阜宁县政府研究出台了相关政策,按照"充分准备、分步实施、尊重历史、统筹兼顾"的思路,认真调查摸底,精心组织测算,周密制定方案,全力抓好落实,将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管理。
据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工伤保险条列〉实施前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管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保障《工伤保险条列》实施前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职工的合法权利,促进社会和谐,该县将五级至六级的原破产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其伤残津贴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前,应将已由改制或破产企业剥离给伤残人员本人的生活费在扣除由工伤保险基金发放前部分后一次性解缴至社保中心。老工伤一至六级人员旧伤复发,经市级以上的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后,纳入工伤保险基金列支。(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吴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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