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理解适用于哪些情形? 2017-06-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一)劳动者仍在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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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一)劳动者仍在原
【案情概要】 2014年6月10日,某纺织品公司向陶某发出聘用函,自2014年6月16日起,聘用其为北京地区销售主管,并在此聘用函上说明薪资标准并将其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合
问:什么情况下可以延长医疗期? 答:劳动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应当延长医疗期。延长的医疗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具体约定,但约定延长的医疗期与前条规定的医
【案情概要】 徐某于2010年5月24日进入某贸易上海公司工作,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期限为2014年11月24日至2015年11月23日。双方约定徐某担任质量检验员,主要工作内容为与质量相关的工作,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因此,产前检查是给予怀孕女职工的一项待遇,并非一个法定假期。就具体时间而言,国家并未统一规定企业
浮动费率是指社保经办机构在用人单位按行业基准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础上,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的工伤保险支缴率和工伤事故发生率等因素,核定其在本年度应当浮动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案情概要】 曹某于2006年8月起进入德固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德固赛公司)工作,双方签订期限自2006年8月1日起至2009年7月31日止的劳动合同。2008年3月4日,
对于标准工时制的员工,单位必须执行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休息日的安排则由单位根据生产情况进行合理确定,并非必须在周六或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