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未经法定程序制定 单位解除员工仍被认定合法 2017-06-15
【案情概要】许某于2002年1月8日进入瑞阳公司工作。2011年1月1日,双方签订最后一期劳动合同,约定:许某从事管理工作,合同期限至2015年12月31日,瑞阳公司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作为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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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概要】许某于2002年1月8日进入瑞阳公司工作。2011年1月1日,双方签订最后一期劳动合同,约定:许某从事管理工作,合同期限至2015年12月31日,瑞阳公司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作为合同的
根据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专业解答]不是。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且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案情概要】2004年8月,姜某入职葛兰公司。2010年9月1日,姜某与葛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约定合同期限为2010年9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姜某的月工资为8187元,交通津贴及餐贴为1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三条与第六条的规定,三八妇女节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三八妇女节适逢工作日,用人单位安排员工休息的,视为其提供正常劳动;未安排员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再婚职工婚假问题的复函》(劳社部函 [2000]84 号)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职工婚丧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
【案情概要】高某某于2009年8月5日进入甲公司从事营业员工作,双方最后签订的《聘用合同》约定劳动时间按劳动法规定的月劳动时间执行,但因乙方(甲公司)从事的是商业工作,在劳动时间上有其特殊性,除每天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