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什么关系? 2017-06-14
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什么关系?答: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补充,是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基础上的延伸,是我市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特征是群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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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什么关系?答: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补充,是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基础上的延伸,是我市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特征是群众性。
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与商业保险有何区别?答: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与商业保险有本质的区别:第一,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不以盈利为目的;第二,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加入前不需要进行体检;第三,对无交费能力的困难职工,工会可
参加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的对象和条件是什么?答:凡本市辖区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在册职工(不含离退休人员)以及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的进城务工人员(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由单位
如何参加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答:职工申请参加医疗互助应向所在单位工会报名登记,由单位工会管理人员登录晋城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中心网站统一申报。同时单位工会还应向上一级提供以下资料:①盖有单位劳资、财务或
职工大病医疗互助金的来源是哪些?答:①职工个人交纳的互助金;②政府、行政和工会补助金;③社会各界的捐赠、赞助;④利息及其他收入。
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的期限是怎样规定的?答: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每期期限为一年。即将开展的是第七期互助活动,起止时间为2014年1月1日零时起到2014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
职工缴纳互助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答:第七期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活动缴费标准仍然执行每人每期一次性缴纳50元的标准。缴费时间为互助期开始前的一个季度内。互助金一经缴纳,不再退还。
参加第七期大病医疗互助的职工什么情况下可申请领取补偿金?补偿金的起付标准是什么?答:参加第七期大病医疗互助的职工,在下面两种情况下可申请领取互助补偿金:①在互助期限内,因患病在当地医保部门确定的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