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失业保险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2017-06-14
问:城镇失业保险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失业保险适用范围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本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其他劳动组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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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城镇失业保险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失业保险适用范围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本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其他劳动组织和
问:参保人员户籍变更,是否要办理账户转移手续? 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省市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以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
问:我们是上海一家工程项目咨询公司,今年年初单位一职员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为主要责任。之后,我们单位为该员工向区工伤认定部门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今年6月份,该员工被鉴定为伤残8级。目前,单位
【案情概要】 2007年9月3日,朱娜进入A上海分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期限为2007年9月3日起至2024年6月5日止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朱娜A上海分公司担任生命网代表,月工资为人民币(以下币种
[专业解答]根据上海的地方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需要职工料理丧事的,由本单位行政领导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时,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进一步规定,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
【案情概要】 唐懿系库柏公司处员工,双方签订了期限自2013年4月22日至2016年4月21日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2013年4月22日至2013年7月21日为试用期,2013年12月27日起唐懿
女职工妊娠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