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自称患疟疾申请工伤保险被拒 状告人社局败诉


12月06日讯,男子蔡某被公司派遣赴非洲打工期间,常遭蚊虫叮咬,于是申请回国。回国后蔡某自称患上疟疾,遂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遭到驳回。于是,蔡某一纸诉状将人社局告上法庭。经过一审、二审,最终,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驳回原告蔡某的诉讼请求。
原告蔡某于2012年7月起由第三人建安公司派遣至安哥拉从事建筑工作,2014年3月原告以“疟疾频繁发作、身体不适”为由申请回国,同年4月原告回国,并于11月向被告江苏省海门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2015年9月30日,被告海门市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认为申请人蔡某至今既不能提供其自称患“疟疾”的确诊材料,也不能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材料,其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根据其提交的现有材料,其在本案中的情形既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各项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也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各项规定的视同工伤的情形,决定:不予认定申请人蔡某于本案中的情形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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