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新农合
江苏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200元


【导读】:近日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李克强强调医改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并且江苏省政府对新农合参合人员、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财政补助标准,将从120元/人提高到200元/人。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李克强出席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并讲话。
他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医改近期五项重点任务,努力实现全民基本医保,建立健全基本药物制度,拓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逐步达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李克强说,医改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社会领域的重要改革,是推动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李克强指出,努力实现全民基本医保,今年要大幅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显著提升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
同时,提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普遍开展基层门诊统筹,提高重点大病保障水平。
推行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推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要通过提升保障和服务水平,把政府对医改的投入切实转化为百姓防病治病的实惠。
江苏从120元提高到200元
记者从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当前,江苏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标准每人每年超过120元。
2011年,江苏省政府对新农合参合人员、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财政补助标准,将从120元/人提高到200元/人。
记者了解到,这也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改善民生的十件实事之一。
而在南京,2010年11月便宣布,2011年将提高居民医保筹资及财政补助标准,其中南京市老年居民筹资标准由每人550元提高到600元,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275元提高到300元。
在报销比例上,目前江苏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规定范围内医药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60%和60%。
职工医保规定范围内的报销比例将巩固在80%以上,而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65%。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