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资讯:社会保障是人民群众的民生“安全网”,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
“十二五”末,池州市已构筑起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城乡养老保险体系基本形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78.11万人,24.4万老人按时领取养老金。构建了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基本框架。目前,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51690人、71838人、138973人、104468人、85777人;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33.02万人、11.07万人。
社会救助制度全面建立,五保集中供养率达90%以上,并建立了五保、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2016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2016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全市城市低保标准增长5%、平均达513元/月,农村低保标准增长10%、平均达3626元/年,同时同步提高低保对象人均补助水平。今年1-9月,全市纳入城市低保共154329人,发放救助资金5417万元;纳入农村低保共50626人,发放救助资金9019万元。
对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重点救助对象,池州市医疗救助比例达到70%以上,资助重点救助对象缴纳个人应负的全部参保参合资金,资助率达到100%。同时还将医疗救助范围扩大到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贫困人口)及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未来,池州市将进一步巩固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推进全民参保计划,逐步统一城乡低保标准,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快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池州市将持续加强城乡低保工作,逐步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并同步提高低保对象补助水平;坚持动态管理,规范审核审批,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完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医疗、住房、就业、教育等救助制度,扎实做好社保兜底助力脱贫工程,让困难人群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学有所教、劳有所得。
据介绍,目前,全市还有部分人群因为各种原因没有进入社保体系,日前,池州市已出台《池州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为基础,以提升经办服务为导向,以信息化为支撑,全面建成覆盖全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池州市将通过大力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进一步巩固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推动社会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迈进。
参保信息登记工作计划将在明年6月底前完成,并将以全民参保登记系统中筛选出的未参保人员作为扩面基础数据,城镇以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农民工、未就业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和流动人员为重点,农村以居住农民为重点,强化政策引导,积极宣传,推动未参保人员尽快加入社保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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