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参保条件
新参保条件
新成立的企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人员增减参保条件
有人员增减变化,需要办理人员增减手续的企业且截止当月不欠缴社保费
灵活人员参保条件
凡年满16周岁,且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以下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在宜昌市城区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
新参保条件
新成立的机关事业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人员增减参保条件
有人员增减变化,需要办理人员增减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且截止当月不欠缴社保费
二、宜昌养老保险参保办理材料
企业单位
新参保
1.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2.有独立法人单位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在宜分公司提供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
3.单位公章
4.《在职职工增减申报表
5.新增参保人员一寸白底彩照2张及身份证复印件1张
6.新增人员较多(我市城区在经办业务中一般规定4人以上,下同)还需填报《用人单位新参保人员登记批量导入表》电子表格
人员增减参保
1.《湖北省单位在职职工增减申报表》
2.新招、聘用人员,须带招录表或劳动合同书
3.因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须带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书
4.死亡减员的,提供死亡证明。
灵活人员参保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
2.1寸白底彩色登记照3张
机关事业单位
办理材料
新参保
1、批准成立的批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2、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
3、单位公章
4、新增在编人员编制卡复印件
5、新增人员一寸白底彩照2张及身份证复印件1张
6、《在职职工增减申报表》
7、新增人员4人以上还需填报《用人单位新参保人员登记批量导入表》电子表格
人员增减参保
1、《湖北省单位在职职工增减申报表》(可到经办前台领取,或直接在市人社局网站-服务大厅-常用表格中下载)
2、新招、聘用人员,须带招录表或劳动合同书
3、因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须带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增加需提供编制卡、工资卡及津补贴表复印件
5、调进(出)人员,须带职工本人商调表
6、死亡减员的,提供死亡证明。
三、宜昌养老保险参保办理流程
企业单位
新参保
备齐相关资料后,到宜昌市人社局服务大楼二楼社保参保核定征收经办大厅(东大厅)单位参保登记、新增人员申报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人员增减参保
用人单位携带填写好的《湖北省单位在职职工增减申报表》一式三联及其他相关资料到宜昌市人社局服务大楼二楼社保参保核定征收经办大厅(东大厅)参保单位基数申报、人员增减窗口办理
灵活人员参保流程
备齐相关资料后,到市人社局服务大楼二楼社保参保核定征收经办大厅(东大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机关事业单位
办理流程
新参保
备齐以上相关资料后,到市人社局服务大楼二楼社保参保核定征收经办大厅(东大厅)单位参保登记、新增人员申报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人员增减参保
用人单位携带填写好的《湖北省单位在职职工增减申报表》一式三联及其他相关资料到市人社局服务大楼二楼社保参保核定征收经办大厅(东大厅)参保单位基数申报、人员增减窗口办理。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内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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