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办理离退休人员死亡核减业务服务指南


最新办理离退休人员死亡核减业务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办理离退休人员死亡核减业务
二、设定依据
安徽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抚恤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秘[2004]193号)
三、申请条件
已办理退休后死亡的企业退休人员
四、办理材料
1、办理死亡核减业务时要提供居民医学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户口注销记录及复印件;
2、申报遗属时提供街道(乡、镇)、居委会(村)无固定收入证明;表明与死者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户出生证、结婚证、人事档案等)。
五、办理时间
每月8日至月底
六、办理地点
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9-12号窗口
七、联系电话
0551-63536390、0551-63536117
八、办理流程
1、将死亡信息录入数据库,在办理后的次月支付死亡离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费;
2、将遗属信息录入数据库,在办理后的次月15日到指定银行领取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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