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参保人员养老金待遇领取申报材料


最新参保人员养老金待遇领取申报材料
一、事项名称:
参保人员养老金待遇领取
二、办理单位: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
三、事项编码:FZ01LB-JF-023-1
四、事项类别:行政给付
五、法律依据:
1、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参加养老保险全省统筹企业职工缴费年限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劳社〔2001〕101号) 2、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方法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2006〕24号)
六、办事程序:
经办人员当场审查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出具养老待遇计算表,报审批人员
七、办理条件:
1、参保企业退休职工
2、灵活就业退休人员
八、申报材料:
1、参保企业退休职工:(1)申请退休的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张并签字、一寸近照一张(彩、黑均可);(2)参保人员的档案[有“确认表”(即“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须提供“确认表”;(3)参保人员“职工养老保险手册”;(4)填写《福建省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5)经公示后的职工退休公示回执单。(6)女性参保人员应提供退休时前五年岗位报备材料或劳动合同协议书;(7)延期退休的应附延期退休批准材料;(8)户口簿原件;(9)有办理过补缴的须提供“补缴表”原件
2、灵活就业退休人员:(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张、“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一寸近照一张(彩、黑均可)、有确认表须提供确认表原件、本人档案、户口簿原件;(2)填写《福建省参保人员基本领取资格认定表》一份;(3)有办理过补缴的,需提供“补缴表”原件;
灵活就业人员借档:1、寄存各区及其他单位档案由灵活就业人员本人提取、本人退还;2、寄存市就业中心的档案,由社保中心档案室统一借、还,按档案室预约时间到养老待遇核算科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当月有到地税缴费的,请于缴费数据到帐后再到社保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注:1、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单位特殊工种批文及档案(档案记载工种不全的应提供从事特殊工种岗位的原始财务工资发放凭证)
2、申请办理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审核时提供的“确认表”信息有误的,应先到复核科办理更正手续
九、申报方式:现场申报
十、收费标准:免费
十一、收费依据:无
十二、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十三、办理机构(科室):
市社保中心养老待遇核算科
十四、办理地址:
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大厦三楼(晋安区后浦路6号)
十五、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夏时制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十六、联系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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