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内蒙古二连浩特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办理事项:内蒙古二连浩特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参保条件: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具有二连浩特市户籍的城镇非从业居民、牧区居民可自愿参保。
携带材料:
(1)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一寸彩照(不限红蓝底)3张;
(2)特殊参保群体需提供低保证(当年已验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重度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件。
办理缴费 :
已办理参保登记的人员,在缴费核定后,于当年10月20日前去所住社区、嘎查将当年的养老保险费缴纳清。对于达到领取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须在到龄当年当月前完成缴费。
办理退休 :
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应携带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手册等材料,到所在社区、嘎查提交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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