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事指南-医疗保险办事指南


城镇居民参保缴费(1)一、事项名称城镇居民参保缴费。二、设定依据《襄阳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襄阳市人民政府17号令)。三、办理条件本市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在城镇学校就读的农村户籍学生、城市规划区内的失地农民。四、办理材料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学龄前儿童不提供照片)、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复印件);2.特殊人员还应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属低保人员的,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襄阳市社会救助证》(原件、复印件);属重度残疾(一级和二级为重度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五、办理地点各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六、办理时间及时限每月1—24日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工作。七、办理流程发放登记申请表→审核参保材料→录入参保信息→核定缴费金额→刷卡缴费→发放医保证八、咨询电话市医保局居民办:0710—3605865襄城社保局:0710—3606582樊城社保局:0710—3226559高新社保局:0710—3321129九、注意事项参保居民在居住地就近办理,无户籍限制。城镇居民转移接续(2)一、事项名称城镇居民转移接续。二、设定依据《关于印发<襄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襄人社规〔2013〕1号)。三、办理条件因居住地或就业地点发生变更后,需要就近办理参保手续的。四、办理材料1.普通居民提供身份证、医保证原件及复印件;2.大学生提供在外地上大学期间的参保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五、办理地点医保局、各社区居委会。六、办理时间及时限每月1—25日,一个工作日内办理。七、办理流程填写转移接续登记表→审核资料→办理业务八、咨询电话市医保局居民办:0710—3605865襄城社保局:0710—3606582樊城社保局:0710—3226559高新社保局:0710—3321129九、注意事项当前年度已缴费居保人员转灵活就业人员医保需在一个自然年度结束后方可办理。居保人员合并(3)一、事项名称居保人员合并。二、设定依据《襄阳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襄阳市人民政府17号令)。三、办理条件参保居民在信息系统中存在两个不同的身份证号码和医保证号码,从而影响到参保、待遇享受等方面,需要合并。使个人基本信息在医保信息系统中是唯一的。四、办理材料身份证和医保证原件、复印件。五、办理地点医保局六、办理时间及时限每月1—25日,一个工作日内办理。七、办理流程填写居保人员合并登记表→审核资料→办理人员合并业务八、咨询电话市医保局居民办:3605865襄城社保局:0710—3606582樊城社保局:0710—3226559高新社保局:0710—3321129九、注意事项无。居保门诊签约医院变更(4)一、事项名称居保门诊签约医院变更。二、设定依据1.《襄阳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襄阳市人民政府17号令);2.《关于调整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结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襄劳社险[2008]9号)。三、办理条件参保居民因居住地、上学地点或其他本人原因,需要变更门诊医院的,持相关材料前往办理。四、办理材料身份证、医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五、办理地点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六、办理时间及时限每月1—24日,一个工作日内办理。七、办理流程填写门诊签约医院变更登记表→审核材料→办理门诊医院变更。八、咨询电话市医保局居民办:0710—3605865襄城社保局:0710—3606582樊城社保局:0710—3226559高新社保局:0710—3321129九、注意事项当年6月—11月期间办理的门诊签约医院变更业务,次年的1月1日生效;当年12月—次年5月期间办理的门诊签约医院变更业务,次年的7月1日生效。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