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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装修提取业务指南-公积金办事指南

2016-12-13 08:00:09 无忧保
一、设立依据1、《进一步加强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第二点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缴纳物业管理费及房屋装修。2、东公积金通[2016]28号《关于新增物业管理费和装修两种住房公积金提取类型的通知》经管委会同意,自2016年5月4日起我市新增物业管理费提取和装修提取两种住房公积金提取类型。二、办理条件1、适用范围:适用于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拥有自有产权住房,需提取住房公积金作为装修提取的补充资金。2、代办要求:已办理提取账户绑定或资金转入已激活的东莞社保卡储蓄账户的申请人可委托他人代办此类业务,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否则,需申请人本人到场办理。3、账户要求:提取转账账户、提取绑定账户的条件请参照《提取绑定账户指南》。4、信息申报:申请人须如实申报家庭成员情况(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和婚姻状况,否则一经查实以骗提套取论处,5年内限制提取和贷款的权利,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办理间隔:每个缴存职工只能申请办理一次。6、提取额度:一次性提取职工当前账户余额65%的金额,上限不超过10万元,夫妻双方可分别申请。7、自助申请转入账户要求:(1)申请人有提取绑定账户,提取资金优先转入绑定账户;(2)申请人没有提取绑定账户,转入本人已激活的东莞社保卡储蓄账户;(3)申请人既没有提取绑定账户,也没有本人已激活的东莞社保卡储蓄账户,不符合资金交易规则,须尽快完善。自助服务开通另见《自助服务申请指南》。三、所需材料1、临柜申请①申请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②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2、自助申请(1)网上办事大厅①到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开通自助服务;②登陆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网址:www.dggjj.cn),选择点击【个人提取】,选择【提取申请】,核对家庭成员情况和婚姻状况,如有异议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修改,没有异议点击提交;③将于t+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2)短信提取①到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开通自助服务;②编辑短信内容“zxtq”,发送至以下号码:移动:1065755578481短信通知业务是否受理;③将于t+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四、办理流程一岗办结。五、办理地点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六、办理方式1、临柜申请(申请人到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办理)。2、自助申请(开通自助服务后,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短信等方式自助办理)。七、办理时限资料审核无误,当场办结。八、联系电话12329或12345。九、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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