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操作指南-公积金办事指南


一、提取条件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至提取月无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可以申请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支付房屋租赁费用。二、提取资料租房提取均须填写《自贡市职工非购房类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可在自贡市住房公积金门户网站www.zgsgjj.com的下载中心下载)。(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供以下材料1、住房管理部门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2、房租专用收据原件和复印件。(二)租住商品住房,提供以下材料1、夫妻双方《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原件(30日内有效);2、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和房屋租金缴纳证明以及出租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3、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原件,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4、《无自有产权住房声明》(可在自贡市住房公积金门户网站www.zgsgjj.com的下载中心下载)。三、提取额度(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支付的房屋租金金额提取,但不超过缴存职工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二)租住商品住房的,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6个月房租和缴存职工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三)租房提取的月租金标准每平方米最高不超过10元,其中,未婚职工的租房提取面积最大不超过45平方米;已婚职工租房提取面积最大不超过90平方米。(四)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最高月租金标准为:未婚职工每月450元,已婚职工每月900元。低于此标准的按实计算。四、提取方式在没有取得自有产权住房以前,租住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的,可在房屋租赁期间每6个月提取一次;首次申请提取租金后,再次提取申请应当间隔6个月以上。在取得自有产权住房以后,不予办理提取。五、办理时间每月15-25日(6月份因公积金结息暂停办理)。六、办理流程(一)由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将相关资料交公积金中心;(二)公积金中心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提取业务;(三)提取业务办理完毕后将提取金额转入职工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七、办理时限及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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