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纳入“专户”管理的人员提取公积金操作指南-公积金办事指南


一、提取条件辞职纳入“专户”管理满2年并且未再就业的缴存人。二、提取资料(一)《自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手册》;(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三)社区出具的未就业证明(下载中心固定格式),自出具日之起30日内有效;(四)本人在自贡市银行开户的通存通兑的存折或储蓄卡,不能使用信用卡;(五)如委托家庭成员(夫妻、父母、子女)代办的,提供委托人亲笔书写并加盖指模的《委托书》(《委托书》上注明与被委托人的关系,两人的身份证号及委托事由)和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非家庭成员代办的,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六)委托人关系证明材料1、夫妻关系: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2、父母子女关系: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注:本人办理提供以上(一)——(四)项,受托人办理提供以上(一)——(六)项。三、提取额度符合提取条件且无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全额销户提取。四、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5日(每年6月结息暂停办理)。五、办理流程(一)职工凭提取资料到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核。(二)公积金中心审核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办理提取业务。(三)提取业务办理完毕后将提取金额转入职工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六、办理时限及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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