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办事指南-公积金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非行政许可事项)
	二、办理主体: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授权的各管理部
	三、设定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四、申请条件及办理材料:
	须提供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收入证明、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户口本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一)购买新建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1、商品房买卖合同(规范文本)2、首付款证明
	(二)购买二手房的。
	1、房产买卖协议
	2、契税发票
	3、不动产发票
	4、售房人收据
	五、办理流程:
	1、职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批
	3、借款人夫妻双方到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委托银行
	4、银行与借款人共同到房产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5、银行发放贷款
	六、办理地点:濮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住房公积金窗口
	七、办理时间: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贷款的决定。
	八、联系电话:0393—87596618759662
	九、其他共同审批部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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