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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租住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办事指南-公积金办事指南

2016-12-16 08:00:09 无忧保
缴存职工家庭在宜昌市无自主产权住房,租住商品住房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 一、注意事项 1、租赁期内每年提取一次,夫妻双方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每次提取时间须间隔一年。单身证明有效期为开出之日起一个月内。 2、每次提取额度按租房面积乘以8(元/㎡)乘以12(月)计算,同时不超过12个月已支付的房租金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租住住房面积大于我市规定的普通住房面积(144㎡以下)的,按144㎡确定。 3、托管户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托管凭证》原件遗失的,不能代办。 4、提取资金分别转入提取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本中心与银行联名发放)账户,或分别转入各自在宜昌市城区可办理转账业务的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招行、湖北银行、汉口银行、三峡农商行任意银行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储蓄卡账户。 5、提取职工在公积金系统中登记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错误的,应先办理个人信息变更登记,后办理提取手续。办理个人信息变更请参阅中心网站《职工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二、所需材料 1、提取职工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印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无单位且已办理托管手续的出具《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托管凭证》原件。 2、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原件或单身证明原件。 3、提取职工本人、配偶身份证原件(由本中心通过房管系统查询家庭房屋套数)。他人代办的另需出具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4、租住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5、租房合同原件。 6、提取职工各自的公积金联名卡或银行储蓄卡(见注意事项4)。 三、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提取手续,提取资金实时转入职工银行账户。 四、便民提示 1、办公地址及服务电话。一马路营业部地址:一马路24号,服务电话:6236747;伍家岗营业部地址:沿江大道218号(江山多娇)-6-1号(夷陵大道与泰江路交汇处),服务电话:6386738。 2、乘车路线:到一马路营业部可乘坐2、4、7、8、10、18、19、20、22、28、30路公共汽车;到伍家岗营业部可乘坐1、2、9、19、21、103路公共汽车。 3、监督电话:6236717 4、轧账时间:一马路营业部工作日17:00轧账,停办对外业务;伍家岗营业部工作日16:30轧账,停办对外业务。 5、中心网址:www.ycgjj.net。 2015年6月8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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