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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事指南-公积金办事指南

2016-12-16 08:00:09 无忧保
办理要件:(以下所有要件在面谈面签《随州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时需要核实原件) 1、商业银行借款资料:(1)商业银行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1份);(2)提供加盖银行印章的贷款余额证明或结清证明(三个月内有效)。 2、商品房买卖合同: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3、首付款发票:所购房屋为首套住房的,首付金额不低于购房合同总价款的20%的销售发票或付款收据;所购房屋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金额不低于购房合同总价款的30%的销售发票或付款收据。(原件、复印件1份)。 4、身份证明:提供借款人夫妻双方及其购房人夫妻双方的有效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1份)。身份证过期或无身份证的,需到公安部门办理临时身份证后提供(原件、复印件1份)。 5、婚姻证明:提供借款人夫妻双方及其购房人夫妻双方的有效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1)借款人或购房人已婚的,出具结婚证(原件、复印件1份);(2)借款人或购房人离异后单身的,需提供离婚证(原件、复印件1份)和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1份;(3)借款人或购房人未婚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1份。 6、户口簿:(1)购房人为借款人或配偶的,提供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2)购房人为借款人父母或子女的,提供能够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同一户口簿;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提供公安部门开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提供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计划生育证中任何一项证件予以认定。 7、收入证明:借款人及其配偶提供收入证明,真实完整填写个人收入情况;收入畸高的,需提供相应的银行工资卡流水。 8、现有住房情况证明: 2010年12月10日(含该日)以后购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购房人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未满18岁)的《现有住房情况证明》。 9、抵押物:抵押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2份)及《土地使用权证》(原件)。以他人房屋作抵押的,还需提供抵押房屋所有人及共有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特别说明: (1)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名下房产不能用做抵押。 (2)《现有住房情况证明》、《婚姻情况证明》应当在当事人在购房合同备案登记后到有关部门开具。 (3)借款人及抵押人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所显示的出生年月日须与身份证号码信息完全一致。不一致者需更改信息方可办理。 办理流程:借款申请人向“中心”个贷科、办事处咨询确认公积金贷款政策→借款人提供抵押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到房产部门认可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定价→借款人领取评估报告后,带齐上述“办理要件”到“中心” 营业大厅或办事处,贷款受理人员受理录入贷款资料→贷款资料完善后借款人及抵押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面谈面签《住房贷款申请表》、《共同还款协议》、《个人购房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个人住房贷款档案》→中心受理、复核、审批→借款人到“中心”领取批准生效的《抵押合同》、《抵押申请表》及加盖“中心”印章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与抵押人夫妻双方一起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七个工作日后借款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房产窗口交纳办证费用→“中心”专人领取《房屋他项权证》→“中心”下达《委贷协议》→借款人到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借据→受托银行根据“中心” 《委贷协议》放款。 办理时限:贷款申请资料齐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特殊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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