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转诊转院审批业务办事指南-医疗保险办事指南


部门名称
社保局
事项名称
转诊转院审批业务
服务对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办理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
办理条件
符合条件者
办理程序
第一步:三级定点医院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
第二步:医院医保办办理初审,医务科盖章。
第三步:医院医保办领取《转院证明》。
(注:经办理转诊手续到区内上级医院诊治后,因病情需转往自治区外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治参保人员,凭转诊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及转诊意见,到社保局15—17号柜办理转诊手续。)
所需材料
1.《转诊转院审批表》(原件一式两份)
2.医院疾病证明书(原件)
3.病史资料(复印件)
4.转院复查或转院连续治疗:原《转院证明》、原转往上级就诊医院疾病证明书及出院记录(复印件各一份)
联系方式
0772-2836357(社保局医疗保险待遇科);12333(劳动保障热线)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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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办理方式
受理部门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受理地点
柳州市北站路27号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点到5点
资料转递途径
个人资料送审
办理期限
常年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网上办理方式
系统名称
链接地址
资料转递途径
个人资料送审
办理期限
常年办理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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