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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转诊转院审批业务办事指南-医疗保险办事指南

2016-12-18 08:00:09 无忧保
部门名称 社保局 事项名称 转诊转院审批业务 服务对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办理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 办理条件 符合条件者 办理程序 第一步:三级定点医院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 第二步:医院医保办办理初审,医务科盖章。 第三步:医院医保办领取《转院证明》。   (注:经办理转诊手续到区内上级医院诊治后,因病情需转往自治区外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治参保人员,凭转诊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及转诊意见,到社保局15—17号柜办理转诊手续。)     所需材料 1.《转诊转院审批表》(原件一式两份) 2.医院疾病证明书(原件) 3.病史资料(复印件) 4.转院复查或转院连续治疗:原《转院证明》、原转往上级就诊医院疾病证明书及出院记录(复印件各一份)   联系方式 0772-2836357(社保局医疗保险待遇科);12333(劳动保障热线) 附件信息 此文档没有附件! 手工办理方式 受理部门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受理地点 柳州市北站路27号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点到5点 资料转递途径 个人资料送审 办理期限 常年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网上办理方式 系统名称   链接地址   资料转递途径 个人资料送审 办理期限 常年办理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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