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转诊转院审批业务办事指南-医疗保险办事指南
                            
                        
                        
	
		
			
				部门名称
			
				社保局
		
		
			
				事项名称
			
				转诊转院审批业务
		
		
			
				服务对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办理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
		
		
			
				办理条件
			
				符合条件者
		
		
			
				办理程序
			
				
					第一步:三级定点医院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
				
					第二步:医院医保办办理初审,医务科盖章。
				
					
						第三步:医院医保办领取《转院证明》。
					
						 
					
						(注:经办理转诊手续到区内上级医院诊治后,因病情需转往自治区外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治参保人员,凭转诊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及转诊意见,到社保局15—17号柜办理转诊手续。)
					
						 
				
				
					 
			
		
		
			
				所需材料
			
				
					1.《转诊转院审批表》(原件一式两份)
				
					2.医院疾病证明书(原件)
				
					3.病史资料(复印件)
				
					4.转院复查或转院连续治疗:原《转院证明》、原转往上级就诊医院疾病证明书及出院记录(复印件各一份)
				
					 
			
		
		
			
				联系方式
			
				0772-2836357(社保局医疗保险待遇科);12333(劳动保障热线)
		
		
			
				附件信息
			
				此文档没有附件!
		
		
			
				手工办理方式
		
		
			
				受理部门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受理地点
			
				柳州市北站路27号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点到5点
		
		
			
				资料转递途径
			
				个人资料送审
		
		
			
				办理期限
			
				常年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网上办理方式
		
		
			
				系统名称
			
				 
		
		
			
				链接地址
			
				 
		
		
			
				资料转递途径
			
				个人资料送审
		
		
			
				办理期限
			
				常年办理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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