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退休死亡待遇核定及供养人员业务办事指南-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部门名称
			
				社保局
		
		
			
				事项名称
			
				退休死亡待遇核定及供养人员业务
		
		
			
				服务对象
			
				参保人员
		
		
			
				办理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
		
		
			
				办理条件
			
				符合条件者
		
		
			
				办理程序
			
				
					
						第一步:社保局一楼大厅3-8号柜领取《退保申请表》办理退休金停发。
					
						第二步:凭《退保申请表》到金秋7-9楼城区部办理退保业务。
					
						第三步:社保局一楼大厅3-8号柜办理丧葬补贴等(各项补贴直接划入退休死亡人员的养老金工资卡)。
					
						 
					
						备注:纳入社会化管理的退休死亡人员,由社区保障中心代办。
					
						未纳入社会化管理的退休死亡人员,单位管理的由单位代办,灵活就业人员的由其亲属直接办理。
					
						 
				
				
					 
			
		
		
			
				所需材料
			
				
					1.企业经办人员或退休死亡人员家属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退休死亡人员的医学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有供养人员要办理的,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办理:
				
					1.与死者关系材料
				
					(1)供养直系亲属劳保卡
				
					(2)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无法提供户口本、结婚证需到民证部门开具与死者关系证明或公证处公证与死者关系
				
					2.外地户籍身份证需当地社保机构开具是否领取养老金证明
				
					3.被供养人经济收入情况:社区或村民委员会开具无固定收入证明
				
					4.被供养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被供养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被供养人户口所在地属外省的,还需提供所在地地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有关文件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72-2832000;0772-12333(劳动热线)
		
		
			
				附件信息
			
				柳州市社会保险退保申请表[.zip, 45.04kb] 下载
		
		
			
				手工办理方式
		
		
			
				受理部门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受理地点
			
				柳州市北站路27号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点到5点
		
		
			
				资料转递途径
			
				单位、个人资料送审
		
		
			
				办理期限
			
				常年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网上办理方式
		
		
			
				系统名称
			
				 
		
		
			
				链接地址
			
				 
		
		
			
				资料转递途径
			
				单位、个人资料送审
		
		
			
				办理期限
			
				常年办理
		
		
			
				备注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